导读:

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的判刑是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行为人构成此罪最轻会被判处管制。窝藏包庇罪的构成应符合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等要件。

一、

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怎么判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有前述行为,但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窝藏包庇罪的条件有: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窝藏包庇罪情节严重怎么判  第1张

三、

窝藏包庇罪逮捕通知书是谁下达

  逮捕通知书是检察院下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应签发批准逮捕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