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的意思是指犯罪嫌疑人满足监视居住的条件。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等。
一、
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只能表明满足了被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
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注意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从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
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会通知家属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而对于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不用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因此,如果刑事拘留变更为监视居住是发生在指定居所,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如果家属无法及时得知被拘留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