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挪用资金罪的惩罚措施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挪用资金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期。

一、

挪用资金罪的惩罚措施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的惩罚措施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

挪用资金罪怎么辩护

  1.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如果挪用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借贷给他人使用、营利活动等,都属于挪用资金罪的范畴。但需要证明挪用的资金并非用于以上目的,或者挪用资金的时间、金额、次数等不符合法律规定。

  2.在证据方面,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控方的证据进行反驳,例如证明被告人的无罪证据、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3.在法律适用方面,辩护律师可以提出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问题,例如对“挪用”和“资金”的定义和范围进行解释,对“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等法律规定的解释和适用。

  4.在自首、立功等方面,辩护律师可以提出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情节,以及被告人有其他酌定从轻情节等。

挪用资金罪的惩罚措施是什么  第1张

三、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2.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3.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间接侵犯了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直接侵犯了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产挪作他用。因其主观上准备归还,故一般不采取涂改帐目、冒名取款等秘密虚假手段,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由于职务不同、作案条件不同及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