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处理自诉案件的方法是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开庭审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等。法院处理自诉案件的范围是被害人能证明是轻微的刑事案件,需要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等。

一、

法院如何处理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的处理:

  1.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自诉案件,应开庭审判;

  2.对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无法补充证据的,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

  3.可以组织当事人调解;

  4.被告人被羁押的,一般在2个月内宣判;未被羁押的,在6个月内宣判。

二、

法院处理自诉案件的范围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院如何处理自诉案件  第1张

三、

法院处理自诉案件要什么材料

  自诉人的身份信息材料、被诉人的身份信息材料、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理由的材料、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