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的开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看案件的实际办理进度。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开庭被告人还能享有提出证据、自行辩护、申请回避、最后陈述等权利。
一、
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多久开庭
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的,什么时候会刑事拘留,要依据实际案情而定。逮捕后要进行侦查,侦查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受理后组织开庭,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再通知当事人。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
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开庭还有哪些权利
1.申请回避权:如果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更换审判人员。
2.提出证据权:有权为自己辩护,并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辩护人收集、提供证据材料,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3.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4.自行辩护权:有权为自己辩护,并且可以自行或者委托辩护人收集、提供证据材料。
5.最后陈述权: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可以就全案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最后的阐述。
三、
刑事拘留批准逮捕后开庭的流程是什么
1.开庭前的准备:在开庭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需要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2.宣布开庭: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读开庭通知书,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法庭会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出示证据,质证等。
4.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公诉人和辩护人会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有机会最后陈述,表达自己的辩解和忏悔。
6.合议庭评议:在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会进行评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7.宣判: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评议结果,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