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罚标准一般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判处的对象是直接责任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实施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一、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罚标准是:
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挪用特定款物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
1.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要件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相关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三、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
符合以下标准的挪用特定款物罪才立案: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六条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