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诉案件开庭的流程是审判长进行开庭前准备,然后审判长宣布正式开庭并宣读开庭通知书,随后法庭对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公诉人和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进行相互辩论等。公诉案件开庭犯罪嫌疑人还具有委托辩护人、申请回避等权利。
一、
公诉案件开庭的流程是什么
1.开庭前的准备:在开庭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需要查明公诉人、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案件是否公开审理。
2.宣布开庭: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读开庭通知书,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法庭会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出示证据,质证等。
4.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公诉人和辩护人会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有机会最后陈述,表达自己的辩解和忏悔。
6.合议庭评议:在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会进行评议,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和评估。
7.宣判: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和评议结果,作出判决。
二、
公诉案件开庭犯罪嫌疑人还有什么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行或在辩护人协助下获得辩护。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在法庭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法庭延期审理,请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经法庭允许可以进行辩护。
6.在法庭辩论阶段,被告人有权发表辩护意见并进行最后陈述。
7.在合议庭评议和宣判时,被告人有权获知结果并发表意见。
8.在法庭宣判后,被告人有权对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或申诉。
三、
公诉案件开庭后一般多久宣判结果
一般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公诉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法院开庭后的庭审时间有长有短,一般无法确定宣判时间。如果是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