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办理公产房变更承租人手续需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若新承租人为非原共同居住人,还需本处常住户口共居人同意。之后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与证明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变更手续。

一、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如何办理手续

  在探讨公产房变更承租人的手续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一过程通常涉及承租人与出租人(如房管部门或产权单位)之间的协商与申请。

  1.变更承租人应首先确保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这是整个手续的核心前提。

  2.若拟变更的承租人为非原共同居住人,还需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3.在满足这些条件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情况说明等。

  4.出租人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包括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变更协议等。

二、

变更承租人给第三人的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当需要将公产房的承租人变更为与租赁房屋无直接关系的第三人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这是出于对出租人权益的保护。

  2.必须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这是为了保障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权益不受损害。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任何一方的反对都将导致变更承租人给第三人的申请无法获得批准。

公产房变更承租人如何办理手续  第1张

三、

变更承租人给亲属的规定

  在承租人死亡或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且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情况下,其亲属可能成为新的承租人。

  1.需要满足的条件是,承租人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需协商一致。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则可以直接向出租人申请变更承租人。

  2.若协商不一致,出租人将按照法定顺序(如配偶、子女、父母等)书面确定新的承租人。

  3.如果出租人怠于指定承租人或指定的承租人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出租人提出异议,甚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重新确定承租人。

  4.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