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驱逐出境属于的处罚类别有三种,具体包括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我国实施驱逐出境的对象一般是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应注意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本人自行负担、收缴在我国居留的证件等事项。
一、
驱逐出境属于什么处罚类别
驱逐出境属于的处罚类别: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刑。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
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亦称逐出国境。在中国,指对在中国境内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强制其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或治安管理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
二、
驱逐出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驱逐出境的注意事项有: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
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
5.其它。
三、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
1.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2.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