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一、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2)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专款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公共财物的使用权,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物款,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经费,也包括临时调拨的专款物,还包括其他由国家、集体或者人民群众募捐的用于上述用途的特定款物等。

  2.在客观上的表现不同

  (1)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2)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挪用特定款物罪是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利用特定的职权,将特定款物非法调拨、使用于其他方面,如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小汽年及办公设备,进行生产、经营性的投资等,不能用于个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前述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3.犯罪主体不同

  (1)挪用单位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工作人员。

  (2)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理特定款物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上不同

  (1)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2)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而故意挪用。

二、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刑期是多久

  刑期: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第1张

三、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4.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