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认定需考虑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特征,同时区分与诈骗罪的界限。本文详细解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认定及法律依据,帮助您深入了解该犯罪行为。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

  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

  如果个人或单位通过非法手段吸收公众存款,并达到一定数额或户数标准,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超过二十万元,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超过一百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存款户数超过三十户,单位非法吸收存款户数超过一百五十户;

  3.以及个人或单位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法定标准等。

  在认定过程中还需注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往往具有公开性、社会性、利诱性等特征。

  1.公开性是指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2.社会性是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公众;

  3.利诱性是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些特征也是判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重要依据。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界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的客体和对象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两者的犯罪对象也有所不同,前者针对的是公众存款,而后者可以是任何财物。

  3.两者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也不同。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方式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

  (2)诈骗罪则主要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

  4.两者的主观方面也有所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诈骗罪则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5.两者的主体要件也有所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诈骗罪则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文庄律师网提问,我们将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如何认定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