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是人民法院审查公诉人移交的材料然后告知被告人基本权利,然后对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和被告先后进行法庭辩论等。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情形下才会当庭宣判,所以一般案件不会轻易当庭宣判。
一、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为: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吗
1.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只有部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当庭宣判。
2.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但对于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二审的流程有:先由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抗诉;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对一审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三、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法庭辩论的顺序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公诉人发言:公诉人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诉讼,其发言的主要目的是揭露犯罪事实,阐述法律条款,为审判结果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
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害人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其发言可以提供关于犯罪行为的个人经历和感受,为法庭提供关于犯罪行为严重性的第一手资料。
3.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有机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向法庭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4.辩护人辩护:辩护人是受被告人委托为其进行辩护的人,代表被告人发表辩护意见,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
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辩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为法庭提供全面、客观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