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事抗诉检察院处理流程是检察院决定抗诉,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级检察院,法院收到抗诉书后,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退回检察院等。检察院抗诉的情形包括法院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等。
一、
刑事抗诉检察院怎么处理
检察院申请刑事抗诉流程: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在7日内补充,经补充后仍不明确或逾期不补的,裁定维持原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
二、
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三、
检察院抗诉的期限
不服判决的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抗诉期限为五日。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