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区分的方法是看产生的依据、对象等方面,其中诉讼代理人是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委托授权产生的,而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委托的。
一、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怎么区分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区分标准是:
1.产生根据,辩护人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者法院的依法指定,诉讼代理人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代理人不具有;
3.对象,辩护人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设立的,代理人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二、
诉讼代理人可以有几个
当事人最多可以请两名诉讼代理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案件的处理,可以委托一到两名代理人进行相关事项的办理,需要明确的是,代理人在处理相关事项时,必须在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没有获得授权则是违法的。有关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认定,需要由当事人结合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自身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并不是越多的代理人越好,具体情况下应当对能够执行相关代理程序的代理人进行明确的认定和处理,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根据实际来认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包括: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有关材料,一般是指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书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