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员工应先区分原因,对于客观原因可体谅并催促解决,主观原因则需积极维权。可申请支付令,劳动行政部门也将介入,逾期不支付还将获赔偿金。
一、
公司一直拖欠劳动报酬怎么办
面对公司一直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应首先区分拖欠的原因是客观还是主观,具体如下:
1.如果是单位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不善导致的拖欠,员工可适当体谅,但单位也应将员工工资放在首位考虑,并尽快妥善安置员工。
2.若拖欠是出于主观原因,如习惯性或恶意拖欠,员工则应积极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4.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支付,并可能要求支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
5.若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还需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将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
拖欠劳动报酬是否产生利息?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拖欠工资本身是不产生利息的。
1.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向所属辖区劳动局举报。经过劳动局的处罚,若单位仍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
2.虽然拖欠工资不直接产生利息,但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
请求加付赔偿金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支付加付赔偿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用人单位必须存在法定情形之一,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
2.劳动行政部门必须已经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差额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差额工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只有满足这一条件,员工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员工在主张加付赔偿金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权利且用人单位存在逾期不支付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