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判定盗窃罪成立主要看被盗财物价值,一般1千至3千元即可认定。特殊情形下,“数额较大”标准可降低。法律对盗窃惩处严格且灵活。
一、
如何判定盗窃罪成立
在判定盗窃罪是否成立时,我们首先要关注的是被盗财物的价值。
1.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一般即可认定为盗窃罪成立。同时,司法解释还明确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
2.即便被盗财物的价值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组织未成年人盗窃、在突发事件期间盗窃等,“数额较大”的标准可按照既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法律对盗窃行为的惩处既严格又灵活,以适应不同的犯罪情境。
二、
盗窃罪与侵占罪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盗窃罪与侵占罪在刑法上虽都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但二者存在显著区别。
1.从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时间来看,盗窃罪的故意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而侵占罪的故意则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
2.从犯罪的客观方面来看,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而侵占罪的手段则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
3.两者的犯罪对象也不同,盗窃罪的对象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而侵占罪的对象则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
4.从法律后果来看,侵占罪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盗窃罪即使窃取他人财物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只是主动退赃行为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