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恋爱期间的转账可能可以让对方返还。但是关键在于转账性质,明确借款应返还,如果转账属于赠与或其他非借款性质,则一般无需返还。借贷合意或证据是关键。
一、
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以让对方返还吗
恋爱期间的转账,是否能让对方返还,关键在于转账的性质,具体如下:
1.若转账被明确认定为借款,则依法应当返还。这意味着,如果转账时双方有明确的借贷合意,或者事后能够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那么转账款项应当被视为借款,并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2.如果转账属于赠与或其他非借款性质,则一般无需返还。
二、
哪些转账会被视为赠与?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恋爱关系中,以下几种转账情况通常会被视为赠与:
1.一方在特殊节日、纪念日转给另一方的款项,往往被视为表达情感的赠与;
2.转账时明确备注是表达爱意的款项,如“我爱你”等字样,也容易被认定为赠与;
3.表达爱意的特殊金额款项,如520、1314等寓意爱情的金额,同样可能被视为赠与;
4.日常的支出消费,若未特别说明为借款,也倾向于认定为赠与。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赠与合同的定义,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
要求返还转账需提交哪些证据?
1.若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作为主张权利的一方,需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转账款项确属借款而非赠与。
2.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及备注信息、双方聊天记录中提及借款事宜的截图、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证据。
3.若转账后对方有还款承诺或行为,也可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的辅助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的充分性和关联性对于案件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