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年假未休不是主张补偿金。非因个人原因未休且未获调休或三倍工资,离职时可主张补偿金。但仅以未付年假补偿为由解约,难获经济补偿金支持。
一、
年假未休是主张补偿金吗
年假未休并不是主张补偿金,而是主张3倍工资。
1.当劳动者在岗期间因非自身原因未休年休假,且劳动者满足年假规定时,若公司既未进行调休也未支付合理的年假工资(通常为三倍工资),那么在劳动者离职时,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并非所有未休年假情形均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如仅以未支付年假法定补偿工资部分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直接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因此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二、
谁有权享受年假及例外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即享有带薪年休假。具体年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年限确定: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内。
三、
未休年假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未休年假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者未休的天数及其日工资进行计算。
1.通常情况下,未休年假的补偿应包含两部分:一是正常工作的工资报酬,二是额外的法定补偿。
2.具体而言,对于未休的年假天数,公司应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是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平均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