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劳动仲裁被告不接传票时,若已有出庭记录和确认送达地址,可按该地址寄送传票,视为有效送达;若无,可采取公告送达,包括在公告栏、原住所地张贴或在报纸刊登公告,确保被告知晓。
一、
劳动仲裁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若被告不接传票,处理方式为:
1.如果被告在仲裁过程中有出庭记录,且已确认送达地址,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此地址寄送传票,该寄送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有效送达。
2.若被告既未出庭也未确认送达地址,劳动仲裁委员会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公告送达的具体操作包括在仲裁机构的公告栏、被告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以确保被告知晓仲裁事宜及出庭要求。
(2)公告内容应明确出庭时间、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
仲裁裁决不签收传票的处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对于仲裁裁决书的不签收问题,同样可依据送达规则进行处理。
1.若当事人拒绝签收仲裁裁决书,可按照留置送达的规则执行,即视为送达完成。留置送达是法律赋予仲裁机构在特定情形下的一种送达方式,旨在确保当事人知晓裁决结果并履行相应义务。
2.若裁决书已依法送达,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申请撤销,则裁决书自动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
仲裁裁决的主要类型
仲裁裁决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归为多种类型。
1.根据所处理纠纷是否涉及涉外因素,仲裁裁决可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国内仲裁主要解决国内民商事纠纷,而涉外仲裁则处理涉及外国或外法域的民商事争议。
2.依据是否存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仲裁裁决可分为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临时仲裁是临时组成的仲裁庭对争议进行裁决,而机构仲裁则是将争议提交给常设性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3.根据仲裁裁决的依据不同,仲裁还可分为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依法仲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裁决,而友好仲裁则根据公平原则,在当事人授权下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