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起诉要证明分居满1年,需搜集多类证据证明,包括:外租房屋合同,标注租住日期;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书面分居文书及邮寄凭证;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明分居的通讯记录。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
一、
离婚起诉如何证明分居满1年
在离婚起诉中,要证明夫妻分居满1年,通常需要搜集一系列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应明确标注租住日期,以证明其在外居住的时间。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这一协议必须是书面的,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同时保留邮寄凭证,以证明分居的开始时间。
4.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证据必须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夫妻确实已经分居满1年。
二、
分居证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文庄律师网提醒,在证明分居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必须确保能够证明连续分居满1年,这意味着从夫妻分居的第一天起算,直到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那一天为止,分居必须满1年,并且这个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
2.要证明分居是由于感情不和造成的。如果只是因为工作、学习或其他原因分居两地,即使分居满1年以上,也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3.需要注意“分床不分房”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即使夫妻双方分开居住在不同的房间,但只要他们仍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就不能视为分居。
三、
分居离婚后是否需冷静期
在分居离婚后是否需要冷静期的问题上,需要区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1.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确实需要经历一个离婚冷静期。
这个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如果夫妻选择诉讼离婚,那么就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诉讼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完全破裂来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与分居年限无关。
因此,在分居离婚后是否需冷静期的问题上,需要根据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来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