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职工下岗后档案放在原单位,若原单位无法保管、破产或职工办理养老账户转移,则档案转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如新单位可保管档案,将转至新单位。
一、
职工下岗后档案放哪
面对职工下岗后的档案存放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档案的存放位置取决于多种因素,具体如下:
1.如果原单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下岗职工的档案通常会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2.当原单位不具备保管权限、破产或下岗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时,档案则会转移至区或县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统一管理。
3.如果下岗职工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并且新单位也具备档案保管权限,那么其人事档案将会转移至新单位。
4.若新单位无保管权限,档案则可能继续保留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这样的安排旨在确保下岗职工的档案得到妥善保管,并便于未来可能的查询和使用。
二、
下岗职工档案保存法律
关于下岗职工档案的保存,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档案法》第六条明确指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2.确保了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也负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相关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这样的法律框架为下岗职工档案的保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
企业能否扣留职工档案
针对企业是否可以扣留职工档案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企业不可以扣留职工档案。
1.《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利用档案对劳动者进行不当控制或限制。
因此,任何企业都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扣留职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