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管辖一般分为法定管辖、裁定管辖和专属/协议管辖三大类。专属管辖适用于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协议管辖则允许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后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一、
法院管辖一般分为哪三大类
法院管辖一般分为三大类:法定管辖、裁定管辖和专属/协议管辖。
1.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级别管辖涉及上下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而地域管辖则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所划分的管辖。
2.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当发生管辖不明或争议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3.专属/协议管辖包括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专属管辖适用于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而协议管辖则允许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后通过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
二、
基层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主要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这是法院管辖体系中的基础层级。
2.要注意的是,虽然基层法院是大多数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但也有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由上级法院管辖,基层法院则无权审理。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这些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三、
中高级法院管辖哪些案件?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两类: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这类案件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审理需要更高的专业性和审慎性;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这类案件涉及对被告人生命权的剥夺,审理过程需要更为严谨和公正。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广泛的社会关注,对地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它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则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这些案件往往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其审理结果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