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的放车规定是检验结束后,交警部门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具体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放车规定是如何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放车的规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这一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
2.若超过二十日,则需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3.一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三、
交通事故车辆扣留及放车流程
文庄律师网提醒,交通事故车辆扣留及放车的流程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1.交警在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若需要收集证据,则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
2.交警将车辆及行驶证送往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事故的责任和赔偿依据;
3.交警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的期限,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和鉴定;
4.一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交警将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车辆及行驶证。
需要注意的是,若驾驶人逃逸或经通知后三十日内仍不领取车辆,交警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同时,若因赔偿需要扣车,应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进行,而非由交警直接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