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诉规定的不起诉包括法定、酌定、证据不足三类,旨在平衡公正、效率与合理,赋予检察机关重要裁量权。法定不起诉的情形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一、

刑诉规定的不起诉包括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它们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这三种不起诉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案件处理的重要裁量权,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性、效率性和合理性。

二、

刑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文庄律师网提醒,法定不起诉,又称为绝对不起诉,是指在《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六种特定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力。这些情形包括: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以及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类不起诉决定由检察长决定,体现了法律的严格性和确定性。

刑诉规定的不起诉包括  第1张

三、

酌定与证据不足不起诉情况

  1.酌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在特定条件下的自由裁量权。当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证据不足不起诉:在案件经过补充侦查后,若人民检察院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将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