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离婚未还清房贷,通常是债务人清偿的,需明确偿还责任不因离婚免除。房产视为共同财产时,房贷由得房者承担,并向对方补偿。离婚时,对于房贷未还清的补偿方式,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一、
离婚未还清房贷怎么办
离婚未还清房贷,一般由债务人清偿,房贷的偿还责任并不会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除。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房贷是在婚前由一方以个人名义申请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那么该房产在离婚时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未还清的房贷应由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继续承担还款责任,并向未获得房产的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二、
离婚房贷未还清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于房贷未还清的房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未还清的房贷部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在分割时,一般原则是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已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作为补偿,剩余贷款则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2.如果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房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仍应进行合理补偿。
三、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补偿方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离婚时,对于房贷未还清的补偿方式,主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1.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向未获得房产的一方支付合理的补偿,补偿范围包括首付、已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具体补偿数额可根据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
2.剩余贷款部分由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独立承担,确保贷款合同的连续性不受离婚影响。
3.在协商或判决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