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试用期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80%。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不低于同岗最低档80%,或合同约定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试用期员工基本权益。
一、
试用期的工资是正常工资的多少
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并非随意设定,而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具体如下:
1.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资水平的80%。
2.这一工资水平也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确保了试用期员工的基本权益,避免了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过低的工资报酬。
二、
试用期工资的法律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试用期工资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中。
1.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应满足上述提到的两个“不低于”原则。
2.第十八条也对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不明确时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则适用集体合同或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这些法律规定为试用期工资的确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保障。
三、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发放情况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其工资发放情况应遵循《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
1.根据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2.职工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在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