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即有效。需双方具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且不违法。财产分割条款签字备案后具法律约束力。
一、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而言,有效的离婚协议书需满足《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要件:
1.订立协议的双方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特别地,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并在民政局备案,即对男女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
离婚协议能否撤销情况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离婚协议的撤销,需分情况讨论:
1.离婚决定的撤销:一旦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这一决定本身是不可撤销的。若双方后悔并希望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2.财产部分的撤销:
(1)若离婚协议的签订存在胁迫、威胁等非法情形,受胁迫方有权就财产部分向法院申请撤销。
(2)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事实,若确认存在,将依法撤销相关财产条款,使其自始无效。
三、
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效力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其效力问题需从多个角度考量:
1.身份关系协议的特殊性:离婚协议作为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因此,即使协议中包含赠与条款,也不能简单引用合同法中的撤销权规则。
2.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效力: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具有确定的法律效力,包括其中的赠与条款。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特定情形,否则不得随意撤销。
3.赠与的道德义务性:
(1)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往往基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动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
(2)在双方婚姻关系已因离婚协议解除且其他条款已履行的情况下,赠与的目的已实现,故赠与条款一般不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