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动物园动物侵权需承担特殊的饲养动物致害责任。如能证明已采取合理安全防护及警示措施,且损害非因自身过错导致,则可免责。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一、
动物园的动物侵权属于什么责任
动物园的动物侵权属于特殊的饲养动物致害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动物园作为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这一责任并非绝对,若动物园能够证明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如采取了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了警示标志等,且损害的发生并非因动物园的过错导致,则动物园可以免除侵权责任。
3.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动物园管理责任的严格要求,同时也考虑到了动物园作为专业饲养机构与普通游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力量对比差异。
二、
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的法律规定
文庄律师网提醒,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
1.根据该法典,动物园作为饲养人,对饲养的动物负有管理职责,当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应承担侵权责任。
2.这种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即当损害发生时,推定动物园有过错,除非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3.法典还明确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一般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遗弃或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等情形下的责任承担问题。
这些规定为处理动物园动物致害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
动物园与违反安保义务责任的区别
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1.两者的证明责任规则不同。
(1)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通常属于一般过错责任,需要由受害人证明义务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而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则是过错推定责任,由动物园承担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职责的举证责任。
2.两者的责任范围不同。
(1)在存在直接责任人的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人往往只承担补充责任;
(2)而动物园动物致害责任则通常适用完全赔偿责任原则,即无论是否存在直接责任人,动物园都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