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拆违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依据《城乡规划法》执行。如当事人不配合,政府可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包括未获规划许可、擅自改变规划等情形。
一、
拆违建由哪个部门负责
拆违建工作主要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这一职责在《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1.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现违建并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若当事人不配合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责成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查封施工现场或强制拆除。
2.哪些建筑被视为违章建筑也有具体的界定,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擅自改变建设规划、改变使用性质或擅自将临时建筑转为永久建筑等情况均属违章建筑范畴。
二、
发现违建房屋应如何举报?
文庄律师网提醒,若公众发现违建房屋,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举报。
1.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反映情况。
2.可直接联系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或规划局进行举报。
3.对于严重妨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限期拆除或没收等措施,且不得仅以罚款作为替代处理手段。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
哪些违建房不会被拆除?
并非所有违建房都必然面临拆除的命运。
1.根据相关规定,若违建房对现有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较轻,且可通过补救措施进行改正的,则可能免于拆除。
2.即便违建房对现有规划影响严重,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拆除将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时,也可能不被拆除。
3.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无批建手续或翻建手续的村民唯一住宅,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不被视为必须拆除的违建房。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灵活性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