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履行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若发生合同是否履行的争议,主张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已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一、
合同履行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在探讨合同履行的举证责任时,首要明确的是,这一责任主要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来承担。
1.具体而言,当合同生效后,各方需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实现合同目的。
2.若发生合同是否履行的争议,如一方主张合同尚未履行或合同已丧失履行效力等,根据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应由主张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来承担举证责任。
这一安排旨在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过分加重合同权利人的举证负担,同时也符合民法上的公平原则。
二、
合同履行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合同履行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但在合同履行这一特定领域,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2.当合同是否履行成为争议焦点时,由主张合同已履行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分配方式不仅体现了对合同履行的严格要求,也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公正与效率。
三、
合同履行原则与举证责任关系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合同履行原则与举证责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1.适当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等全面履行义务,这一原则直接关系到举证责任的分配。
当一方主张合同已适当履行时,其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履行行为符合合同要求,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协作履行原则强调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协作与配合,这一原则也间接影响举证责任的承担。
如果因对方当事人的不协作而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无法履行,主张已履行的一方可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的不协作行为及其对自己履行义务的影响。
3.经济合理原则和情事变更原则虽然不直接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但它们为法院在审查合同履行情况、判断举证责任归属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