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保修期和保质期的核心区别在于保修期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具有强制性;而保质期则是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在一定范围内约定的期限,通常为6至24个月。

一、

保修期和保质期的区别

  保修期和保质期在定义和性质上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1.保修期主要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具有明确的最低期限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不可随意变更。

  2.而保质期则来源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允许承、发包双方在一定范围内自主约定,其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24个月不等。

  3.保修期是由法律强制规定的最低期限,而保质期则是双方约定的期限。

二、

保修期与质保期的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保修期与质保期不仅在定义上有所不同,还在期限、起算时间、约定自由度以及关联质量保证金等方面存在差异。

  1.保修期通常涵盖了建设工程的主要部位,其期限由法律规定,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而质保期则是双方约定的期限,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的期限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而保修期限则主要由法律直接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法定保修期限。

保修期和保质期的区别  第1张

三、

保修期与质保期满的效力

  保修期与质保期满后的效力也有所不同。

  1.保修期届满后,承包人的保修义务完成并消灭,意味着对于该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修复责任。

  2.而质保期届满后,虽然承包人对于该期限内出现的缺陷修复义务消灭,但并不意味着其完全免除了质量保修责任。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质保期届满后,承包人仍需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直至质保期限届满前。这表明,即使在质保期届满后,承包人仍需对其工程质量承担一定的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