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进了看守所不是一定就有犯罪记录了。判刑后才有前科记录,未判无罪则无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一、
进了看守所就有犯罪记录了吗
进了看守所并不意味着自动产生犯罪记录。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构成犯罪记录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而言,如果个人在看守所羁押并最终被判刑,那么这段经历会作为前科记录在案。
2.如果只是在看守所羁押而未被判刑,那么这并不构成犯罪记录。
3.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因此,是否产生犯罪记录,关键在于是否经过人民法院的定罪量刑程序。
二、
看守所收押人犯有哪些凭证
文庄律师网提醒,看守所收押人犯时,必须依据严格的凭证制度进行。
1.根据规定,送押机关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劳动改造机关、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2.这些凭证是看守所收押人犯的必要条件,没有上述凭证或凭证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看守所将不予收押。这一制度确保了看守所收押人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
看守所哪些情形不予收押
看守所在收押人犯时,会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和审查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看守所将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人性化关怀的考量,确保了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避免了因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在押人员管理难题和社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