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司法鉴定报告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的委托包括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鉴定材料不真实等。
一、
司法鉴定报告由谁出具
司法鉴定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
1.这些机构在收到办案机关或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后,会依据提供的鉴定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业、客观、公正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会对委托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司法鉴定报告的出具方是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而非个人或其他非专业机构。
二、
司法鉴定机构不受理哪些委托?
文庄律师网提醒,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委托时,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范围,对委托事项进行审查。以下是一些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的委托情形:
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6.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这些情形的存在,可能会导致鉴定结果无效或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委托前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三、
司法鉴定委托书包含哪些内容?
司法鉴定委托书是司法鉴定活动中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委托人与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鉴定事项的具体要求。一份完整的司法鉴定委托书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名称:明确委托人的身份和名称,以便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联系和沟通。
2.司法鉴定机构名称:明确受托进行司法鉴定的机构名称,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3.委托鉴定事项:详细描述需要鉴定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以便司法鉴定机构了解鉴定要求和目标。
4.是否属于重新鉴定:如果委托鉴定事项是重新鉴定,需要明确说明,以便司法鉴定机构了解鉴定背景和目的。
5.鉴定用途:明确鉴定结果的用途和目的,以便司法鉴定机构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鉴定工作。
6.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简要介绍与鉴定事项相关的案情背景,以便司法鉴定机构了解案件的整体情况和鉴定事项的关联性。
7.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明确鉴定材料的提供方式和退还要求,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材料的妥善保管。
8.鉴定风险:告知委托人鉴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以便委托人充分了解鉴定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
9.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及鉴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