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在于中止错误登记的权利行使,并阻止第三人依据错误登记取得物权,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法律救济。如果异议登记被认定为不当,即异议登记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那么异议登记将失效。
一、
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其能够对抗现实登记的权利的正确性。
1.当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时,通过申请异议登记,可以中止现实登记的权利人按照登记权利的内容行使权利,同时阻止第三人依登记的公信力取得不动产物权。
2.这一效力确保了异议登记期间,相关权利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救济途径。
二、
异议登记如何影响不动产物权
异议登记对不动产物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能够暂时中止现实登记权利的行使和阻止第三人取得物权。
1.在异议登记期间,尽管不动产登记簿上仍显示原权利人的权利状态,但实际上,这些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2.现实登记的权利人无法按照登记内容自由行使权利,而第三人也不能仅凭登记的公信力取得不动产物权。这种影响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防止因登记错误而导致的权利损害。
三、
异议登记不当的后果及赔偿
文庄律师网提醒,如果异议登记被认定为不当,即异议登记申请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那么异议登记将失效。
1.异议登记不当可能给权利人造成损害,如导致权利人的交易机会丧失、信誉受损等。对于因异议登记不当而造成的损害,权利人有权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2.这一规定旨在平衡保护真正权利人与防止滥用异议登记制度之间的关系,确保异议登记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