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入股不签合同并不等同于借款合同。入股是投资行为,获得公司权益;借款则是借取资金并返还本息。未签入股合同也不等同于借款合同,建议明确权利义务并签订正式合同。
一、
入股不签合同算借款合同吗
入股不签合同并不直接等同于借款合同。
1.入股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同时伴随着投资行为,其性质与借款截然不同。
2.入股涉及的是股东对公司权益的获得,而借款则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取资金,并承诺到期返还本金及利息的法律关系。
因此,即便入股时未签订书面合同,也不能简单地将之视为借款合同。为避免投资风险,建议双方在入股时明确权利义务,签订正式的入股合同。
二、
入股与借款的法律区别
文庄律师网提醒,入股与借款在法律上存在显著区别。
1.入股是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或资产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公司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行为。而借款则是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需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
2.入股的资金或资产成为公司资本的一部分,不可随意撤回。而借款则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入股涉及的是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及义务等复杂法律问题;而借款则主要关注借款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及违约责任等方面。
三、
入股不签合同如何处理
入股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若双方已就入股事宜达成口头协议并实际履行,且公司或股东未提出异议的,可视为事实上的入股关系成立。但为规避法律风险,建议双方尽快补签书面入股合同。
2.若公司或股东对未签订书面合同提出异议的,入股人可依据实际出资情况、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证据主张股东权利。
3.若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入股人权益受损的,入股人可依法向公司或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4.若双方协商同意将入股转为借款的,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