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民法典规定,侵害名誉权构成的标准是存在损害事实、行为具有违法性,以及行为人有过错。损害事实指因侵权导致的名誉、精神或财产损害;违法性指违反法定义务,侵害人格尊严;过错则包括故意和过失。
一、
民法典侵害名誉权构成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名誉权构成的标准主要围绕几个核心要素进行界定。
1.必须存在损害事实,即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这包括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的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行为人违反了法定义务,以积极的方式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
3.行为人必须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而为之,过失则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而未能预见或轻信能够避免却导致了损害。
二、
侵害名誉权要求有哪些损害事实
文庄律师网提醒您,侵害名誉权所要求的损害事实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名誉损毁,即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不良影响;
2.精神或财产上的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而财产损失则是因精神损害引起的间接损失。
这两种损害,有时同时具备,但更多的时候只具备精神损害。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即构成了损害事实。
三、
名誉权侵权中的违法行为指什么
名誉权侵权中的违法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定义务,以积极的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这些违法行为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暴力侮辱、语言侮辱和文字侮辱。
1.暴力侮辱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使其名誉受到侵害;
2.语言侮辱则是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其当众出丑;
3.文字侮辱则是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降低其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