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合同书弄丢了,可重签或复印原合同并盖章签字确认,确保法律效力。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需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一、
合同书弄丢了怎么办
合同书弄丢后,最直接的方法是,与合同相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的合同。这种方式能够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不受影响。
如果重新签订不便,也可以考虑复印原合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双方印章或签名,以确认其真实性。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同样具有效力,能够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
二、
合同书遗失能否重新签订
文庄律师网提醒,合同书遗失后,确实可以重新签订。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因此,只要双方达成一致,重新签订一份与原合同内容相同的合同是完全可行的。
2.重新签订的合同将替代遗失的合同,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新的法律凭证。
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建议在重新签订合同时,明确标注“本合同为原合同遗失后重新签订”的字样,并注明原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
合同书丢失的法律规定
关于合同书丢失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中。
1.《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明确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即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需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这意味着,即使合同书丢失,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签订了合同,该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3.《民法典》还规定了合同履行的相关义务,如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