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刑满释放又被公安局带走的意思是可能涉新罪、未结案或违规。将面临再羁押,公安机关将依法告知权利义务。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机关对其进行羁押的常规时间限制。

一、

刑满释放又被公安局带走是什么意思

  刑满释放后,如果再次被公安局带走,这通常意味着公安机关认为该人员可能涉及新的犯罪活动、有未结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需要采取强制措施。

  1.这种情况下,被带走者可能会再次面临羁押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2.公安机关在采取行动时,会依法进行,并会告知被带走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

刑满释放后为何再被羁押

  文庄律师网提醒,刑满释放后的人员之所以会再次被羁押,主要原因可能包括:

  1.发现其在服刑期间或之前存在未被查处的犯罪行为。

  2.其在刑满释放后,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

  3.其违反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规定,或者违反了禁止令等法律规定。

  4.公安机关在侦查其他案件时,认为其有涉案嫌疑需要进一步调查。

  无论是哪种情况,公安机关都会依法进行羁押,并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

刑满释放又被公安局带走是什么意思  第1张

三、

侦查羁押的一般与最长期限

  侦查羁押的一般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机关对其进行羁押的常规时间限制。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于特殊案件,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可以进一步延长。

  (1)在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下,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若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还可再延长二个月。

  3.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若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查。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