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老员工签合同需沟通协商,到期前月内用人单位应通知并征询意愿。双方同意则续签新合同,不同意则原合同终止。满十年或特定条件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保障权益。
一、
老员工签合同怎么签
老员工在合同到期或续签时,应主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1.用人单位有责任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到期人员,并征询其是否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
(1)若双方均同意续签,则应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若老员工不愿续签,则当原合同期限到期时,合同自然终止。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若老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符合其他特定条件,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保障老员工的权益。
二、
劳动合同必备的内容条款
文庄律师网提醒,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步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必须明确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也是不可或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也应予以明确。
除此之外,双方还可根据实际需要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时员工的维权途径
当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1.应以协商为主,主动向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2.若协商不一致,公司仍拒绝签订合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并补签劳动合同或支付相应赔偿。
3.员工还可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员工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