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去结婚民政局,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合照等。若有婚史,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合照需近期拍摄,符合要求。办理结婚证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必须均为自愿领证、不能有直系血亲关系等。
一、
去结婚民政局要带什么证件
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时,双方需准备一系列必要的证件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1.必须携带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这是确认双方身份和个人信息的基础。
2.需要提供婚姻情况证明,这通常由双方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证明双方当前的婚姻状况,并声明双方并非直系血亲关系且三代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
3.还需准备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这些照片需在短期内拍摄,以符合民政部门对结婚证照片的具体要求,包括底色、尺寸等。
为方便起见,许多夫妻选择在现场拍摄这些照片。
二、
办理结婚证所需条件
文庄律师网提醒,办理结婚证需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均为自愿领证,且均处于未婚、离婚或丧偶状态,即无合法的配偶。
2.双方需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不能有直系血亲关系,且在三代以内也不能有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同时,双方需确保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麻风病等,且对于丧失性功能的情况,必须在领证前如实告知对方。
4.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结婚证,以体现双方的自愿性和对婚姻的尊重。
三、
哪些情况不予结婚登记
在办理结婚证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予登记的情况。
1.若任意一方或双方均未达到法定的注册登记年龄,则不予登记。
2.若双方并非出于自愿而申请结婚,如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形,也不予登记。
3.若某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的配偶,即处于已婚状态,则同样不予登记。
4.若申请双方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血缘关系,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将不予登记。
5.若婚前体检不合格,发现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上不予结婚的某些病症,也将导致不予登记的结果。
这些不予登记的情况旨在保护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