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不给年休假,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携带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证据,详细说明公司未安排年休假情况,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以维护自身权益。
一、
公司不给年休假去哪里举报
当公司拒绝给予员工应享有的带薪年休假时,员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1.劳动监察部门作为政府监管劳动关系的机构,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
2.员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等,前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劳动监察部门,详细说明公司未安排年休假且不支付相应报酬的情况,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二、
公司不给年休假法律后果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不给年休假并拒绝支付相应报酬的行为,将承担一系列法律后果。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不依照条例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首先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2.若逾期仍未改正,单位除了需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需按此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对于拒不执行此决定的单位,特别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面临依法给予的处分。
4.而对于其他单位,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职工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及具体实施办法。
1.条例指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并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同时也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即必须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支付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