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若车辆已参加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会赔偿;未参保或费用超出限额,由道路救助基金垫付并追偿责任人。
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保险赔不赔
面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肇事者逃逸的情境,需明确的是,若该机动车已参加强制保险,则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会进行赔偿。
1.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即便驾驶人逃逸,保险责任并不因此免除。
2.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抢救费用超出保险限额,相关费用则需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并有权向逃逸的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哪些标准
文庄律师网提醒,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
1.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均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2.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补偿费、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3.具体赔偿方式依据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及是否投保交强险等因素确定。
(1)若双方均为机动车,则先用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2)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则机动车方先用交强险赔偿,超出部分按比例承担。
这些规定均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
三、
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这不仅是对肇事者个人行为的谴责,也是对其逃避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法律评价。
2.若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并因此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将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3.这一认定标准明确且严格,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具体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