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立刻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解除合同后需完成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则需出具解除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双方权益。

一、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立刻走人吗

  面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境,劳动者并不能立即走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仍需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

  2.用人单位有责任为离职员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这些程序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管理秩序的重要环节。

  因此,即使面临被迫解除的情况,劳动者也应配合完成交接工作,而用人单位则需履行其法定职责。

二、

怀孕员工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对于怀孕员工,除非其存在过错行为,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的,旨在保护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具体而言,即使女职工处于这些特殊时期,用人单位也不能以非过错性理由或经济性裁员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2.如果女职工存在过错行为,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此,在处理怀孕员工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不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立刻走人吗  第1张

三、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如何计算

  文庄律师网提醒,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水平来确定。

  1.具体而言,每满一年工作年限的员工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三倍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员工应得工资,即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