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证书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证书主要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与管理,具体工作通常由县或市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执行,以确保土地权属明确合法。
一、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属于哪个部门颁发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证书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要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颁发与管理。
1.具体来说,这一管理体系从基层的村委会开始,逐级向上延伸至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村委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管理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负责相关事务的调解与监督。
3.而具体的土地证书核发工作,则通常由县或市级的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执行,以确保土地权属的明确与合法。
二、
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模式
文庄律师网提醒,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遵循一套垂直且细化的模式,该模式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1.具体而言,这一模式涵盖了从村委会到国家国土资源部的多个层级,每一层级都有其特定的职责与任务。
2.村委会作为基层管理机构,负责直接管理本村土地,并调解相关纠纷。
3.而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则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土地资源调查、登记、统计等工作,并对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及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
4.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还共同承担着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产资源管理等多项重要职责,以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全面性与有效性。
三、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的期限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的期限,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租赁。
2.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这一特殊情况,如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