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抵押权优先受偿指债务人违约时,抵押权人可优先从抵押物变卖款中收回债权。受偿顺序按抵押权设定和登记顺序,不足部分可追偿。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

一、

抵押权优先受偿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的优先受偿,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对于抵押物所享有的优先权。

  1.这种优先权体现在,当抵押物被变卖或拍卖以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能够先于抵押物的所有人和其他无抵押的一般债权人,从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中优先收回自己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

  2.这种优先性不仅体现在对抵押物所有人的所有权之上,也体现在对其他所有无抵押债权之上。

  因此,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是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保障的一种重要法律机制。

二、

抵押权的受偿顺序

  在抵押权的受偿顺序上,需要考虑的是抵押权的设定顺序。

  1.如果一项抵押物上设定了数个抵押权,那么一般应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来受偿。也就是说,先设定的抵押权在受偿时具有优先性。

  2.如果抵押合同必须经登记才生效,那么抵押权的受偿顺序还应考虑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在登记顺序相同的情况下,抵押权的受偿将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

  3.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经签订便生效,那么抵押权的受偿顺序将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在合同生效时间相同的情况下,也将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受偿。

抵押权优先受偿是什么意思  第1张

三、

追偿不足部分权利

  1.在抵押物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时,抵押权人仍然享有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的权利。

  这是因为在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原则下,虽然抵押权人能够优先从抵押物变卖或拍卖所得价款中收回债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抵押权人必须完全依赖抵押物来收回债权。

  2.如果抵押物价值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和违约金、赔偿金,抵押权人仍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

  这种追偿权是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旨在确保抵押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金额的分配顺序。

  4.支付处分房地产的费用,然后扣除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款。

  5.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6.赔偿由于债务人违反合同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害。

  7.剩余余额交还抵押人。

  这一规定为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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