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受害人可联系社会救助基金先垫付费用。同时,应保留医疗凭证和费用清单以便结算。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医药费。
一、
保险公司不垫付交通事故中的医药费怎么办
在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医药费用支出,而保险公司不愿垫付的情况下,受害人及家属可采取以下措施:
1.可以联系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若存在抢救费用超过保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等情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应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2.若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家属又无力承担,同样可以请求上述机构进行垫付。在此过程中,受害人及家属应保留好相关医疗凭证和费用清单,以便后续与保险公司或相关机构进行结算。
二、
交通事故医药费如何赔付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交通事故医药费的赔付涉及多个方面。
1.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伤人员的医药费用进行赔付。
2.对于超过限额部分,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并由基金管理机构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3.若事故责任明确,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应全额赔付医药费用。
4.若存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等情形,保险公司虽会垫付抢救费用,但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明确事故责任,以便顺利获得医药费用的赔付。
三、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规定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2.若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3.垫付的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受伤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减轻其经济负担,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