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的过错,导致员工自己离职是有赔偿的,若公司未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社保,员工可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获经济补偿金。
一、
公司的过错导致员工自己离职有赔偿吗
公司的过错导致员工自己离职有赔偿,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
1.若公司存在如安排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却未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变相克扣工资,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并得到经济补偿金。
2.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有权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
公司过错导致离职如何计算赔偿
公司过错导致员工离职的赔偿计算,主要依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对于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文庄律师网提醒你,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1.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2.对于工作不满12个月的劳动者,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
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当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