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打架致轻伤已立案,通常不能撤案。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撤案的情形包括证据不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
一、
打架致轻伤已立案能否撤案
面对打架致轻伤且已立案的情况,一般而言,案件是不能直接撤案的。
1.此类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的,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事责任。
2.轻伤作为法定伤情分类中的一种,指的是对人体组织、器官结构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但尚未达到重伤标准的伤害。
因此,一旦立案,便进入刑事诉讼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
二、
打架轻伤撤案法律依据
文庄律师网提醒,关于打架轻伤案件撤案的法律依据,实际上并不存在直接允许此类案件撤案的法律条文。
1.如前所述,《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刑罚标准,而案件的撤销通常需要基于特定的事实或法律变化,如证据不足、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
2.在打架致轻伤的案件中,由于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如犯罪嫌疑人死亡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案件不会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愿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