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被起诉后,联系原告撤诉需其主动,被告可通过法院转达意愿。如果原告的个人信息或联系方式已知,可以直接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等方式与原告取得联系,表达希望撤诉的意愿,并探讨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一、
被起诉了怎么联系原告撤诉
被起诉后,若希望联系原告以达成撤诉协议,首先应明确撤诉的主动权在于原告方,作为被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尝试与原告沟通:
1.直接联系:如果原告的个人信息或联系方式已知,可以直接通过电话、邮件或短信等方式与原告取得联系,表达希望撤诉的意愿,并探讨双方和解的可能性。
2.通过律师:如果双方均有聘请律师,那么通过各自的律师进行协商是一个更为正式和专业的途径。律师可以协助双方就撤诉条件、和解协议等内容进行谈判。
3.法院调解: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组织调解,以促进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可以积极参与调解过程,表达撤诉的意愿,并在法院或调解员的协助下与原告进行沟通。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是原告的权利,被告不能强制要求原告撤诉。因此,在沟通过程中应保持理性和诚意,尊重对方的决定。
二、
原告提交撤诉申请书的要求
文庄律师网提醒,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提交撤诉申请书需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不得影响原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常进行。
2.书面形式:撤诉申请书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表达撤诉的意愿和理由。撤诉申请书应包含原告的基本信息、案件基本情况、撤诉请求及理由等内容。
3.提交时间:撤诉申请书应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判前提交。一旦法院宣判,原告即丧失撤诉的权利。
4.法律后果:撤诉申请一旦获得法院准许,将产生诉讼终结的法律后果。原告需自行承担因撤诉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