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在于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或以上的公司,股东取得新公司股份,而设立分公司是公司在外设立的经营机构,不具法人资格,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二者在法律性质、责任承担及债权人保护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一、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在哪

  公司分立与设立分公司存在显著的区别:

  1.从法律性质上看:

  (1)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

  (2)而设立分公司则是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从责任承担上分析,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按协议承担,而分公司的债务则直接由总公司承担。

  3.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来看,设立分公司时,母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执行母公司的股权来维护自身权益,而公司分立则需依法通告债权人,确保债权人的知情权与利益不受损害。

  因此,公司分立与设立分公司在法律性质、责任承担及债权人保护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二、

公司分立的方式有哪些

  文庄律师网提醒,公司分立主要有两种基本方式: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1.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其中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或多个新的公司。在这种方式下,原公司的注册资本会减少,但原股东在本公司和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保持不变。

  2.解散分立则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同时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

公司分立和设立分公司的区别在哪  第1张

三、

公司分立后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分立后,其债务承担问题需根据分立协议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1.一般来说,分立后的公司应按照分立协议对原公司的债务进行承担。

  2.如果分立协议未对债务承担作出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分立后的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3.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公司在分立过程中应依法通告债权人,确保债权人了解分立情况并有机会提出异议或要求担保。

  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公司分立的顺利进行。